警方東區指揮官韋志達前日(3日)出席東區區議會會議,中途離席時被區議員等人士阻止,其間數名掛有工作人員證人士上前護送,區議員譴責東區民政處包庇「喬裝警員」進入區議會範圍,警方其後在Facebook上發文澄清,指警務人員是按民政事務處指示,配戴有關的工作人員證。警方對於惡意中傷及毫無根據的指控,表示遺憾。
警方在Facebook貼文指出,3月3日,東區指揮官韋志達總警司及警民關係主任出席東區區議會會議。陪同的警務人員在會議前,獲民政事務處職員提供工作人員證以資識別,而他們亦一直佩戴,並在會議廳外等候。
貼文續指,當韋志達離開會議廳時,多名區議員突然手持標語,企圖阻礙他及警民關係主任離開。在民政事務處職員的協助下,部分人員成功離開,但有部分人員卻被現場人士(包括區議員)阻撓。最後,東區區議會主席介入及調停,警務人員最後全部離開。其間,警方並沒有使用任何武力。
有現場人士指控警務人員冒充區議會工作人員,有關指控並不正確。警方強調,在場警務人員當時身處的地方屬民政事務處管轄範圍,為配合職員識別其身分,在場警務人員按民政事務處指示配戴有關的工作人員證。警方對於惡意中傷及毫無根據的指控,表示遺憾。